刑法理论界对诈骗罪的既遂标准众说纷纭,主要表现在:1、失控说,主张诈骗罪的未遂和既遂应当以公私财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是否丧失对该财产的控制为依据;2、占有论,又称取得论,主张诈骗未遂和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拥有公私财产为界限;3、控制论,诈骗未遂与诈骗既遂的界限是行为人是否取得对公私财产的实际控制和支配;4、根据失控与控制理论。
电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电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000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监禁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到十年监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数十年以上监禁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广东一类地区,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地区,数额较大是指6000到10万元。数额巨大是指10到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50万元以上。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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