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人是滥用职权的主体么
时间:2023-06-22 21:03:41 2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安的辅警不属于滥用职权的主体,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一、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罪有什么区别

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1、主体上的区别。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徇私枉法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

3、客观方面的不同。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履行职责 最新知识
针对公安局的人是滥用职权的主体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安局的人是滥用职权的主体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