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一、有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租金发票\土地使用证明\房屋销售合同);
5、公司章程;
6、公章、法人章;
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二、申请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开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项目建议书副本;(3)银行帐号证明;(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5)企业、事业单位统一代码证书副本;(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如何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4)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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