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江苏乡村教师定向计划
2021年将安排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3434人,涉及12个设区市、59个县(市、区),其中本科3075人,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8所院校组织培养,五年制专科359人(含七年贯通培养试点),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所学校组织培养。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或高水平大学,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第二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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