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需要的证据:
(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二)医院出具的伤害鉴定结果。
(三)受害人的病历记录或受伤照片。
(四)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五)邻居、朋友关于施暴方家庭暴力行为的证言。
一、家暴没有外伤可以依法处理吗
通常情况下,遭遇家庭暴力受害方要注意收集以下五类证据(1)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向公安人员报警的记录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材料都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则反映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家庭暴力直接证据使用。(2)相关机构、组织制作的书面材料。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村(居)民委员会、妇联、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必要时,受害人还可申请法院依职权向人民调解组织、妇联、村(居)委会等组织调查取证。(3)证人证言。除双方当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认可。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音频视频等电子信息,如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视频等。(5)书面证据。对家庭暴力行为,如双方协商解决的,受害人可要求加害人出具书面悔过书与保证书,或进行录音录像。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心理咨询或者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则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家暴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家暴离婚收集证据: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鉴定结果。
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例记录或检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证人证言。
三、有哪些证明夫妻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证据包括一方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书信、短信、聊天记录等;出轨照片视频以及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等。(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证据包括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向妇联、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等。(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证人证言;所在单位、居委会的教育材料等。(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当地居委会的证明;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等。(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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