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等问题已通过离婚协议书达成一致的离婚形式。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一、离婚是不是在哪都能离
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法院进行办理。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离婚登记。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等待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总而言之,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必须由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若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后在一起住几年算事实婚姻
现行法律规定中没有离婚在一起住几年算事实婚姻的说法。在离婚之后又同居,不管过多久都不能算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被确定为事实婚姻的认定。
协议离婚需要的流程是: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