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离婚在哪里办理
时间:2023-07-21 15:54:59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武汉三镇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地址电话:

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2414472430013江岸区三阳北路33栋社区服务大楼3楼

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520005430022江汉区复兴1村90号

桥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3751461430030桥口区中山大道200号

汉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4635473430050汉阳区墨水湖北路

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8866719430060武昌区中山路312号(武昌区政府对面凤凰大厦五楼)

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6330049430080青山区钢花112街友谊大道南侧

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7386155430070洪山区楚雄大道特9号8楼

东西湖区民政局83893405430040东西湖区吴家山东吴大道173号

汉南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84851775430090汉南区纱帽街芦薇路142号

蔡甸区民政局基政科69842525430100蔡甸区湖堤路10号

江夏区民政局基政科87013754430200江夏区纸坊镇熊迁弼街153号

黄陂区民政局基政科85932523432200黄陂区前川镇新建街69号

新洲区民政局基政科89353535431400新洲区城关镇齐安大道63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办84892955430056武汉开发区沌阳大街145号(沌阳大厦楼)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办87561196-8019430079武昌珞瑜路540号

武汉市离婚律师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新时间:2024-01-09 18:00:05
查看离婚诉讼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诉讼 最新知识
针对武汉市离婚在哪里办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武汉市离婚在哪里办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