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离婚的一方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失败,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结婚证遗失了怎么办离婚
结婚证遗失了,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离婚: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2、当事人拿到补办的结婚证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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