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对公司出资,其中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需注意的是股东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定价。
二、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呢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如下:
一、货币出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如果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二、非货币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用这些财产出资时,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公司可否为股东出资
公司不可以为股东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7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