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执法权一般是不能委托其他主体强制执行的。可以实施强制执行行为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并且该行政机关需要在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实施执法权;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的,只能申请有权的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
说到治安管理大部分人肯定都是不陌生的,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相关的执法人员,这些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一般都是要遵循治安管理处罚条款的相关规定的,其根本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保护社会的稳定和我们自身的权益,在处罚过程中也是要遵循相关原则的。
1、首先行政处罚必去遵循法定原则,对于违法者进行处罚行为的时候必须公布,如果没有进行公布的,将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2、和基本上所有的法律处罚一样,行政处罚也是要公正公开的,在处罚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这个原则,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发现处罚者存在问题也是要收到处分的,同时如果给被处罚人带来了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3、处罚其实只是一种手段,真正的目的还是想让被处罚人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和错误,减少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所以处罚人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情节很轻并且没有带来很大危害的,可以以批评教育为主,达到目的就可以了,如果多次不改,或者带来很大危害的,再根据其情况及性质进行更严格的处罚。
在实际的活动中,我们看到的案例很多很多,在一类的处罚上还是比较广泛的,有的时候可能对方并没有觉得给社会带来危害但是还是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如果对此有所争议也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来帮你处理,现在在执法过程中教育真的已经成为主体形式,以前在马路上看到的小商贩,只要有执法人员肯定是要没收相应的东西并处理罚款的,而现在多数是以教育为主,这也说明了不断的人性化,而其实执法人员的目标也是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这是我们都应该理解并且大力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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