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台河残疾人证迁移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
3)居民身份证;
4)两寸白背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6)申请所需医学材料;
7)居民户口簿。
二、七台河残疾人证迁移办理流程
1)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评定,核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何分级》(GB/T26341-2010)执行。
3)公示,按照评定意见对申请人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4)决定(审批),复核评定医生评定及公示步骤提出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5)发证(批文),符合行政确认的,根据残联承诺工作日内出证。
三、七台河残疾人证迁移办理期限
8个工作日。
四、七台河残疾人证迁移办理依据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
(三)残疾人证迁移。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申请人可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新的户口簿,通过现场或网上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迁移证明材料。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工作人员受理。迁入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户籍迁移证明或残疾人新的户口簿,通过系统向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发出残疾人证迁移通知,残疾人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将该残疾人的办证申请表、评定表、监护人证明、公示材料等档案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发送至迁入地县级残联,所有残疾人证办理的原始档案材料由原户籍地残联负责保管。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办理迁移的,办结迁入后,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迁入地残联认为持证残疾人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残疾类别/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办结迁入后,可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残疾类别/等级变更”进行残疾评定。户口迁移超过半年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在系统中标注为冻结状态。户口迁移超过一年仍不办理残疾人残疾人证迁移的,原发证残联经核实后可注销该残疾人证。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