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是认贷认房的限购城市,购房前要求购房资质审核
购房资质审核中,以家庭为单位其包含: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
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中,“认房”是指网签在其名下和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均算作其名下的房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屋套数。
另外需要明白的是限购政策限制的仅是住宅类房产(70年产权),建委规划立项中体现为非住宅类项目的如写字楼、商住公寓等,不在限购范围内。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房,通过司法裁定获取的房屋,继承所得房屋不受限购,但计入拥有住房套数考量。
这里的购房人名下房屋是指在购房人在京住房,在外地名下有住宅暂不影响其在北京购房资质。但如果外地购买的房是贷款购买的,尚未结清房款的,对在京贷款购房有影响。
购房资质审核时效是10个工作日出结果;资质申请通过后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二、购房资质审核需要准备、提交的证件
1、京籍家庭购房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从网上下载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见底部图表,签约时中介公司会准备)。
2、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家庭购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从网上下载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中身份证、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婚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3、外埠家庭购房需提供购房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审核信息表、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和社保都无需调取)。
4、外籍人士购房需提供护照及护照的译文公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外国人在京购房《涉外审批单》(资料中如有外文资料,需要提供译本公证)。
《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涉外审批单》在涉外审批办公室办理。
5、港澳台居民如果要购房,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涉外审批单》;台湾居民需要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涉外审批单》。
《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涉外审批单》在涉外审批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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