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纠纷常见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常见问题主要有:
1.财产权属纠纷,也即对于某一特定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
2.共同财产分割的纠纷,如果离婚时没有处理好这一问题,离婚后很可能再生争端;
3.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纠纷:也即对于某一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应如何承担的纠纷。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会在离婚时一并解决财产问题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离婚财产可以另行起诉。如果夫妻对于财产归属问题并没有很明确,无法证明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并向法院申请先不分割财产的,法院可以就婚姻是否解除先进行判决,至于财产问题可以另行起诉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等,涉及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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