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证。
B、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
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
法律依据
《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办理护照
1、准备材料:
(1)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
(3)部队院校在读无军籍学员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无军籍证明。、
(4)军人携带军官证(或者离退休证)、部队《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队须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确认。
(5)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填写申请表: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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