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具有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如何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
(一)、狠抓打击违法犯罪。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监管力度,对虚假注册公司、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司法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分子,维护金融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二)、严格社区防范工作。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重点人口加强管控,及时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2、对老年人较多的社区、诈骗案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积极发动社会人士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行为。
(三)、加大防范宣传力度。
1、进入老年社区、活动中心等地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诈骗的宣传,通报相关警情,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2、以案说法,通过案例的方式,让老年人识别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手段,通过现场演示、宣传画、提示语等形式对老年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3、通过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披露各类针对老年人诈骗的作案手法,提高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
1、加强情报信息交流,遇到针对老年人诈骗的案件时,及时相互通报做好预防和打击此类案件的工作。
2、加强与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合作,公安机关在银行柜台设防,设置咨询处,对银行保安进行培训,一旦发现老年人上当受骗时指导老人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将银行柜台设置成防骗的一道重要关卡。
(五)、给予更多关爱教育。
1、社区要时刻关注留守老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把老人的思想、心态往健康的、积极的方向引导,多关心留守老人生活,让犯罪分子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下手。
2、告诫老年人克服贪欲的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
3、劝告老年人不要相信骗子“不要告诉任何人”“告诉他人就不灵了”“独一无二”等谎话,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近,拿不定主意时,找辖区民警、老伴或孩子、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说明情况,咨询意见。在一个人独自外出时,切忌在公共场合或陌生人露富显阔。
结合全篇文章,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要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首先要宣传相关知识,提高老人的警惕性;其次家人要关心老人,相信老人;最后要告诉老人在公共场合切忌钱财外露,不相信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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