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无故缺席如何办
1、离婚案中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故缺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被告不是必须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哪些过程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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