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不能到场。如果法定代表人有股份,不能到场的话,可以进行委托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股东是否应当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股东一般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的法人不能是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主要负责公司的管理和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不适宜担任财务负责人。具体的财务负责人可由专业的会计人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债权债务怎么办与法人变更有关系么
在一般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变更与公司债务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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