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应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并且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那么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股东在出资时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连带责任,但是如果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债务应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 司 债 务 , 股 东 需 要 承 担 责 任 吗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对于企业破产的情况,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会要求股东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 如果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对于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公司债务时,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股东只需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则人民法院会要求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如果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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