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责后,可以让交警主持进行调解,要求对方赔偿或者车有投保的话,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调解成功可以写协议,双方进行签字。调解不成,对方不愿意赔偿,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定责后赔偿流程是什么
交警定责后的赔偿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如果当事人对责任没有异议的,按照划分的责任对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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