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这六个月期间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如果是被告方想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没有时间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离婚调解后又起诉法院可以受理吗
离婚调解后又起诉法院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怎么办
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