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为一方另一方怎么办理北京户口
目前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结婚满10年,申请户口进京人员满45周岁;
(2)在京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非农业户口有无职业的界定,看本人有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有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有业人员,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无业人员,如是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结婚和迁移户口是两个程序的事情。
1、结婚,只需在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双方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即可。
2、迁移户口。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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