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票和个人发票区别有以下三点:
1、发票抬头填写不同,如果填写公司名称可以到公司报销,填写个人不能报销,只是作为个人消费的凭据;
2、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单位开,个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个人发票只需要写个人姓名,单位开票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要提供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址,银行账号等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区别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区别如下:
1、两种用章的定义不相同:一般发票专用章是针对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必须要加盖的“发票专用章”,如果在没有发票专用章开发票时则可以使用财务章;而财务用章则常用于财务结算时,开具收据、发票给对方、银行印签、银签时也必须要有财务专用章等等;
2、两种用章的作用不相同: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时使用;而财务专用章则常用于处理和现金、银行存款有关的交易时所使用,例如在开设支票、银行汇票等情况。在实际中,很多企业不设发票专用章,会直接使用用财务专用章进行代替。
财务专用章刻制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5、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第一次刻章需带章程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