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查询个人劳动合同通常只有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查询,如果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保障局备案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凭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查询,通常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首页会盖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合同备案章。
个人给付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2、选择个人给付信息查询。在“个人给付信息查询”窗口左侧的树形结构中选取相应的乡(镇)、领取单位及客户姓名,在“给付客户基本情况”和“个人给付明细纪录”选项页下分别显示该领取客户的基本情况和给付明细纪录。
3、按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时,可以模糊查询,也可以精确查询。查询条件区域的保险编号、姓名、身份证号3个复选框,也可以选定一个或多个(左侧呈现对勾)后,按“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4、当选中“保险编号”且输入少于10位时,进行模糊查询;输入等于10位时,进行精确查询(其他条件失效。)
5、选中“姓名”和“身份证号”时,同样也可以输入前若干位进行模糊查询;全部输入则进行精确查询。
6、在“个人给付明细纪录”选项页下,按“打印”按钮,可打印发放记录卡。
7、按“返回”按钮返回主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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