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既不是行为犯,也不是结果犯,而是危险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某种行为,即使没有后果,也构成犯罪,如危险驾驶罪。结果犯是指犯罪不仅要实施某种行为,还要发生某种结果。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只要有故意燃烧意燃烧物体、引起火灾的行为,就足以造成危害后果的危险,但不需要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是行为犯还是危险犯?
放火罪应当属于危险犯。危险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又可分为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前者以侵害行为已有现实的危险发生为成立要件;后者以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即认为危险发生,而造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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