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
二、遗产继承纠纷可以仲裁吗
遗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注意事项
遗产继承纠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2.被继承人死亡后,未经继承人同意,擅自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翻扩建的,不影响已确定的该宅基地上房屋遗产份额划分。
3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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