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刑事案件在检察院起诉法院后,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撤回补充侦查,也可申请法院延期审理。但是,延期审理的案件最迟在一个月后法院应该会开庭审理的。如果法院将刑事案件退回检查院,接下来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或者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这个过程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法院将刑事案件退回检查院,接下来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或者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要一个月时间可以开庭。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法院后,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撤回补充侦查,也可申请法院延期审理,如果是延期审理的话,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也就是说延期审理的案件最迟在一个月后法院应该会开庭审理的。
法院开庭审理后,检察院可以延期审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如果需要延期审理,应当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必须是有新的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新的证据需要收集;其次,必须是在休庭期间;最后,必须是由院长批准。因此,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可以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审理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综上所述,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实可以延期审理案件,但需要满足上述法定条件。
法院将刑事案件退回检查院后,检察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但是,检察院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审理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同时,检察院在延期审理期间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即必须是有新的事实需要调查,或者有新的证据需要收集,必须在休庭期间,并由院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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