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损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不予立案,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划车警察会不会立案
故意划车警察一定会立案。
故意划车属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依据造成的损失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拘役等),严重的要上报检察院立案并移送法院判决。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故意划车情节严重,造成的损害大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一般损坏公私财物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达到法定标准,就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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