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汇区某居委会担任主任的朱*音在工作中经常碰到各种各样的租房情况,正值全国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在街头税收宣传咨询点,朱*姨和税务人员聊起了私房出租的相关税收政策。
哪些人应该缴纳私房出租相关税收?
在本市范围内,凡是将个人居住房用于出租的都应该自觉纳税。简单地说,无论哪个市民做了房东,收取了房租,就有自觉纳税的义务了。
房屋出租到哪里申报纳税?
为方便房东申报纳税,各区县税务机关委托街道“税收协税办公室”代征相关税收,房东按出租房屋所在地,既可以就近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税收协税办公室”,也可以上门到各区县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假如是房屋中介机构代为收取出租房屋税收的,也应按房屋所在地向上述纳税地点缴纳税款。
税务人员告诉朱*姨,查询相关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税收协税办公室”私房出租征收点的地址、电话和办公时间也很方便,点一下鼠标,在“上海财税”网站———咨询投诉———便民诚信———“私房出租税收代征点”栏目就可以得到详细解答。
房东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纳税时,房东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并填报《上海市居住房屋出租纳税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姓名、出租房屋地址、申报所属期及金额、联系方式等。由征收人员负责受理审核有关资料及申报表。在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税款后,领取征收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并可至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租金收入发票。
税务人员提醒说,不要小看私房出租“芝麻绿豆”税,假如每位房东都自觉纳税了,必然会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这张“税收通用完税证”也是个人诚信的最好体现,可要好好保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用场了。对于偷逃私房出租税款的房东,税务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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