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已按规定结清应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发票和其他有关税务证件的,予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清理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税务违法行为要先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清理检查中,如发现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并且案情重大,应按规定立案查处,待处理完毕后,再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对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况时,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后仍然收不回来的欠税,税务机关必须根据破产清算证明,为该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税务登记办理:
1、
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
4、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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