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随叫随到即可,耐心等待警方处理传唤。
根据取保候审规定,公安机关传讯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及时到案接受传讯且传讯并无次数限制。取保候审期间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的,后一阶段的检察院、法院可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等刑事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主要有提供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两种方式。
1、采用提供保证人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很穷,交不起保证金,保证人一般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而且保证人也是有义务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保证的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传唤时会随传随到。
2、采用交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一千左右,犯罪嫌疑人当地的经济水平会影响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多少,到期了,执行机关会对保证金做出是否归还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保证的义务,其保证金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了,然后上缴国库;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义务的话,那么到期后,执行机关就会把保证金都退还给他,保证金的收取是由银行代收取的,即执行机关告知当事人一个代收保证金的银行,让他去银行缴纳,因此,如果是要退还保证金的话,需要执行机关通知银行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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