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最高几年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如何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罪犯需要羁押执行刑罚,而判决确定前罪犯没有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将罪犯羁押,并送交公安机关。
执行机关将罪犯收押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5日内发出,告知所犯罪名、刑期及执行的地址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后,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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