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一方原因不能贷款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上海的买房贷款政策
1、商业贷款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目前,像上海等经济发达的省市,每年的人口流量都是比较大的,不少人会想在上海购置房屋,以此来使得自己的生活更为方便。但是此类城市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故而若是其不能满足条件,即使有足够的资金,也不能再次购置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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