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的时候成立。
1、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
2、只有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借贷合同才生效。
3、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现出来的民间借贷合同,仅表明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不能证明合同的生效。
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1、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二、民间借贷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打官司要注意的是:
1.应当注意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法定前提条件;
2.针对民间借贷合同来说,就意味着借款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行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而形成。
3.需要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应当实际将借款支付给借款人,然后由借款人出具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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