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集会、游行、示威,未按法律规定申请或未经许可,或未按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场所、路线进行,拒绝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非法集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非法集会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2、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3、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只有具备这三个条件,才可能会构成非法集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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