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驾考新规定)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将“暂住地”修改为“居住地”,这或将意味着异地学车需要的不再是“暂住证”,而是“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指出,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其中一项就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大家在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以后,完全可以使用居住证异地学车考驾照。
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异地考驾照更加方便,准备异地考驾照的朋友可采取线下驾校或线上考驾照平台等方式自主报名考驾照。
能异地考驾照吗
能异地考驾照。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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