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多久能判离,视实际情况而定。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并且没有出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离。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能判离?
起诉离婚的判离时间是:三个月或六个月。且必须是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可以判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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