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必须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
2、人身伤害是由教育机构内部人员或管理缺陷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3、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补充责任。
在学校入党需要什么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要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路线和决议,自己要有向组织靠拢的意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3、在班级事务或院系团体中有贡献的(或有任职有贡献),团结同学,做事认真负责踏实,为他人和集体服务意识。
4、成绩要求:一学年不得挂科,择优录取。
5、党校结业后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或以上,合格,(可能会有名额限制)成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公示一周,成为预备党员,考察一年,合格转正。期间的表现和成绩都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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