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1、《刑法》中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标准为: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就应立案追诉。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是指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的行为。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怎么处罚量刑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既遂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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