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以下第1至第5种情形,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下第6种情形,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
(一)两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2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3个轴计算,下同);
(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四)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六)虽未超过上述5种情形,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一、超载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扣分吗
(一)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二)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超载车辆发生事故的,除应当接受超载的处罚之外,还可能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根据事故划分的责任,对伤者进行赔偿。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超载交通事故的处罚:公路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第2种行为)处500—2000元;公路载客汽车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1种行为)处200—500元。私家车超载1人达20%的,可记3分;处5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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