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会降低信用卡用户额度。被降额的原因有:
1、主动性降额,为了防止被盗刷等风险,用户主动要求银行降额。就像信用卡用户需求多,想要提额一样。不常见,而且要求降额100%会通过。相反,要求提额就不那么容易了;
2、网络套现等各类违规套现,发卡银行会认为有信用卡套现嫌疑而将信用卡列入可疑交易、降额甚至停卡。银行不怕网络消费,但是对套现行为非常敏感;
3、信用卡逾期,逾期天数超60天以上甚至恶意逾期不还者,降额都算客气的,一般都是停卡+黑名单+黑信报+催款;
4、不明理由的怀疑,对涉嫌套现、在汽车销售、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建材市场等可能涉嫌违规交易的客户进行额度下调;
5、信用卡长期不用,实际银行为了鼓励睡眠卡使用,反而会主动提一点额,或者搞些针对性的活动。冷冻大法也算是卡友比较喜欢的玩卡方法之一。
限高令和失信人有什么区别
“限高令”即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采取的限制消费的措施。
限制消费制度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互为依托:一方面,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另一方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会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
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样,限制消费措施既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而启动。
实践中,申请人应有意识地关注被执行人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发现被申请人有高消费情况的,应及时取证并向法院提出,以通过限制消费措施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限制高消费令》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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