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权丧失具有什么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三、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吗
可以,遗嘱执行人是由立遗嘱的人指定的,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继承人不得成为遗嘱执行人。但鉴于遗嘱执行人是监督遗产严格按照遗嘱分配继承的监督作用,可指定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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