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当庭改变诉讼请求,被告若不同意原告改变诉讼请求,可以反诉。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一、离婚案件中能否提起反诉
离婚案件中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
二、离婚诉讼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退诉讼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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