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有签订借贷合同或欠条的,可以根据合同或欠条约定的地点,如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
1、民事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协议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等。协议管辖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书面地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权确定的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借贷纠纷法院的管辖权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知,欠款起诉时,可以选择已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若无约定,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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