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直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没有异议但是又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的,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一、保全债权如何才能获得执行
1、首先,要有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报告。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提交申请执行书。有人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是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必经程序。
2、其次,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是指被执行人无方便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视为暂时无法履行。所谓到期债权是指第三人所欠被执行人的债权已到偿付期限,应当立即收回。
3、再次,无异议。是指第三人对申请执行的到期债权没有异议,即第三人对所欠债务认可,没有争议,或者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如法院裁决、仲裁决定、公证文书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如果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则不能执行。
二、如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流程: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二、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应当符合执行条件。三、执行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禁止第三人直接向被执行人履行,如果第三人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同时法院还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法律责任。四、第三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已经经过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第三人即使提执行异议法院也不会支持。
三、债务人承包地怎么执行
有以下五种方法:
一、债务人死亡,正在执行的债务没有清偿,债务人有承包地由其继承人耕种,继承人又不承担债务时,可强制执行债务人承包地抵偿债务。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本人有承包地,该承包地由第三人代为经营的可执行。
三、债务人长期躲在外地逃避执行,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全家迁往外地居住,住所不详无法直接执行,且债务人有承包土地,承包地由他人无偿耕种或已转包他人承包期已满的情况下,可以执行。
四、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履行债务,其债务数额不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它财产标的额远远大于债务数额,强制执行该财产会给被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被执行人自己又不经营其承包地时,人民法院可予以执行。
五、申请人十分困难,被执行人条件较好,但不履行债务,其承包土地较多,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又无适合执行的其它财产时,可予执行部分土地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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