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斗殴立案判几年
打架斗殴立案判三年以下。如果是聚众打架斗殴涉嫌构成聚众斗殴罪。在没有造成重伤、死亡的情形下,对于当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打架斗殴致人轻伤怎么赔偿
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三、打架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打架伤残鉴定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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