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庆阳船舶登记流程
申请→审查受理条件→复核→审定→办结
二、庆阳船舶登记办理地点
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人防司法大厦)3楼F区311号窗口
三、庆阳船舶登记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
一:所有权登记
(一)船舶所有人住所或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在娄底辖区;
(二)船长大于5米的船舶。
二:变更登记
(一)在本机关登记的船舶;
(二)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
三:抵押权登记
(一)在本机构已登记的20总吨以上的船舶。
四(一)在本机构登记的船舶;
(二)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没失、失踪(所有权注销适用)
四、庆阳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
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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