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日上午,自贡市高新区交警大队的杨*东等4位民警根据大队统一部署,在省道S305高新区辖区内设卡排查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两轮摩托车从远处驶来,“当事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我们的民警就示意他靠边停车,希望能纠正他的违章行为。”民警杨*东回忆称,不知什么原因,该男子并没有减速停车,而是在即将抵达交警跟前的时候,突然加速前行。由于来不及避让,协警古-旭被撞倒在地。
撞倒交警后,肇事摩托车重心失衡发生了侧翻。
拒绝检查男子抓咬踢打民警
杨*东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他和另外两位同事赶上前去,想将肇事车及男子扶起来,然后带到路边查看情况并重新依法检查。然而,就在搀扶过程中,男子不但不配合,反而激烈反抗。
“他的情绪激动,很想跑。”杨*东说,面对男子的异常行为,民警只好抓住其手腕,试图将其制服。不想,男子除了用力挣脱,还采取了用手抓、用嘴咬、用脚踢等方式来摆脱民警的制服。
整个制服过程大约花了10余分钟,最终,男子放弃反抗,被交警移送至当地派出所。
四人受伤肇事男子被刑拘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自贡市高新区交警大队了解到,驾车冲撞交警的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姓赖,现年36岁,系无证驾驶,且肇事车辆处于未年检状态。另外,经送医检查,当事4位执勤交警均有不同程度受伤,肇事驾驶员无伤情。
23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在高新区交警队见到了4名受伤交警,他们的手部、腿部以及胯部均有损伤,伤口清晰可见。不过,目前已无大碍,可正常上班。
据南湖派出所副所长刘-文介绍,在派出所,嫌疑人赖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虽然赖某对冲撞交警的行为辩称系“打电话去了,没有注意到”。但是,警方已从目击者和执法记录仪中提取了冲撞交警的相关证据。
事发当天下午,警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依法对嫌疑人赖某予以刑拘,预计本周内将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法律解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其中,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其次,根据交法规中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最后,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