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它就永远都是有效的,借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借条应注意事项
1、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
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提出虽然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仍旧常见。因此,采用今收到出借的多少元这种表述,更强调了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此处写明出借人姓名全名,应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
6、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是银行转账,应将表述修改为银行转账,并保留银行转账凭据。
7、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
8、借款期限必须明确,且要大写,以免产生争议。
9、借款利率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时大写标明。
10、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利率一直是常见的争议焦点,应在借条中明确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1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12、借款人姓名应写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捺手印。
13、写上借款人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因为后期诉讼立案需要被告信息。
14、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借条末尾日期下面的空白处最好裁掉。
注意: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时,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借条。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借款人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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