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过了两年诉讼时效能否申请执行
民法典对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后,能不能申请执行没有作出规定。而民法典规定,起诉的时效是3年。民事诉讼法则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受理申请,但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异议成立就裁定不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后,能不能申请执行没有作出规定。
而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超过2年申请执行的,法院会受理申请,但被执行可以申请异议,异议成立后,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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