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费附加
应交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而向企业征收的一项费用。企业应交教育费附加的数额,应按照企业所交流转税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并同企业的流转税一同征收。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在其他应交款账户下设置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在按规定计算出应交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后,应将其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或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同时,贷记其他应交款一应交教育费附加账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企业实际缴纳教育费附加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为维护对矿产资源的就权益,而向企业征收的一项费用。企业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按照企业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并每半年缴纳一次。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在其他应交款账户下设置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当企业按月计提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时,应将计提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当企业收购未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产品时,应代收代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代收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收购价款)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数额)
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代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实际缴纳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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